研究所、各系:
按照学校“关于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”精神,现将学院的安排通知如下:
1、材料提交:拟申报人员于2020年1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所在所、系。
2、所、系初审:研究所、各系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》(校人发〔2020〕30号)和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》(校人发〔2018〕8号)成立审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全面考核(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、师德师风、教学科研业绩等,具体见学校主页通知),于11月17日前推荐不得多于2人的申报人选,并将名单和材料统一报学院。
3、学院复审以及材料展览:11月17-19日,7-414。
4、学科评审组评审:11月20日上午9:00-12:00,7-405。要求申报人用PPT进行8分钟以内个人业绩陈述,评委提问2分钟。
5、学院公示时间:11月20-26日。
6、11月26日,学院将公示无异议者材料报人事处。
农 学 院
2020年11月11日